服务规范 | 养老服务机构《精细化管理》服务流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统一和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服务流程,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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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服务
(责任人:护理员)
1. 晨间护理
(1)服务时间:6:00-7:30
(2)服务对象、流程及标准
1)自理老人:提醒起床、洗漱,保持老人仪容、仪表整洁,衣装适宜;协助整理床铺,更换被褥,保持床铺干燥、干净、整洁;打扫房间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送开水;及时报修损坏的用品及设备。
2)半失能老人:协助起床、洗漱,搀扶老人入厕;开窗通风;其他护理服务同上。
3)失能老人:护理起床、洗脸、刷牙、梳头、穿衣等个人卫生;更换尿布、尿袋,床上擦浴,翻身,帮助大小便,倒洗便盆;根据医嘱采集标本;其他护理服务同上。
2. 午间护理
(1)服务时间:12:00-14:30
(2)服务对象、流程及标准
1)自理老人:自行午休和起床。
2)半失能老人:协助午休和起床;保持老人仪容、仪表整洁,衣装适宜;整理床铺,适当开窗通风,保证物品及房间整洁、无异味。
3)失能老人:护理午休,保持安静,一小时查房;护理排便、喂水、翻身、预防褥疮等;护理起床,帮助穿衣;其他服务同上。
3. 睡前及夜间护理
(1)服务时间:21:00至次日凌晨6点
(2)服务对象、流程及标准
1)自理老人:提醒睡前洗漱,按时休息;每2小时查房;查看老人睡眠、安全、冷暖、健康等情况,检查水、电、气等设施设备安全使用情况,如有异常,依据情况及时妥善处理或报告行政夜班或夜班医生处理。
2)半失能老人:协助睡前洗漱,督促按时休息;其他同上。
3)失能老人:加餐,喂吃适当辅食或流质食品;护理睡前擦洗、泡脚等;护理喂水、排便、翻身、预防褥疮等;每1小时查房,护理排便、翻身等;其他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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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服务
(责任人:护理员)
1. 早餐服务
(1)服务时间:7:00-8:30
(2)服务对象、流程及标准
1)自理老人:自购就餐。
2)半失能老人:按订单取餐到居室,送给老人自行就餐。
3)失能老人:餐前根据需要喂水;准备好就餐桌椅,按订单取餐送给老人,鼓励老人自己完成就餐;不能完成的,喂食。
2. 中、晚餐服务
中、晚餐服务时间按常规时间,服务流程及内容同上。
就餐服务要确保饭菜温度适宜、喂吃速度和数量适宜;餐后及时清洗餐具并消毒。指导或协助自理老人自行清洗、消毒餐具。
3. 订餐服务
(1)服务时间:8:30-9:00
(2)服务标准:根据老人的个人需求或特殊护理要求订餐,订单填写准确无误,并将订单报送厨房或膳食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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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
1. 查房(责任人:医生)
每日上下午查房(一般在餐前后查),特护老人等根据病情不定期观察,及时诊断老人身体状况并依病情就诊。
2. 治疗(责任人:护士)
遵医嘱进行治疗,做到三查七对。三查:即查医嘱、查器械、查备药;七对:即对姓名(包括性别、年龄)、对药名、对规格(浓度)、对剂量(数量)、对用法、对时间、对有效期。
3. 喂药(责任人:护士)
根据医嘱,护士负责将药品送到老人手中,指导和协助老人吃药,对特护老人开展喂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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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1. 衣物洗涤服务(责任人:洗衣员)
(1)衣物收集与洗涤(时间:约8:00-9:00)
每周一、三、五、日及夏季每天换洗衣物,床单、被罩、枕巾、枕套15天换洗消毒一次,逐房逐人收集,登记清楚,分类洗涤。
(2)衣物送还与晾晒(时间:约15:00-17:00)
叠放整齐,发放无误;被子、垫絮每月至少晾晒一次。
2. 个人卫生服务(责任人:护理员)
(1)服务时间:一般在早餐后进行,失能老人在午休及晚餐后根据需要增加护理量。
(2)服务对象、流程及标准
1)自理老人:提醒洗头、剪甲、理发、更换衣物等,做到仪容整洁,衣装干净、得体、适宜。
2)半失能老人:协助洗头、洗澡、剪甲、上门理发、更换衣物等,要求同上。
3)失能老人:护理洗头、洗澡、剪甲、上门理发、更换衣物等,要求同上。
3. 老人居室服务(责任人:护理员)
(1)服务时间:一般在个人卫生服务后进行。
(2)服务内容及标准
整理失能、半失能老人居室里的衣柜、床品及房间物品等,清洗毛巾、口杯、脸盆等日常用品并一周消毒一次。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无四害。
4. 精神慰藉及休闲娱乐服务
(1)服务时间:一般在个人卫生服务后进行。
(2)服务对象、流程及标准
1)自理老人:组织开展兴趣小组或老年大学活动(书画、曲艺、手工、棋牌、读书、上网等),组织参加社会活动,要求有方案、有记录、有影像资料;开展集体聊天谈心或社工小组活动,做好相关活动记录和个案记录(责任人:社工)。
2)半失能老人:组织开展适宜的文化娱乐活动(手工、棋牌、读书、上网等)或社会活动,要求有方案、记录、影像资料;精神慰藉服务同上(责任人:社工)。
3)失能老人:视天气情况和个人需求,用轮椅或扶行外出散步、晒太阳或参加适宜活动,时间一小时左右;适当加餐,喂水、点心等(责任人:护理员);开展个案谈心或集体聊天谈心,做好个案记录;组织打牌、下棋、看(念)书报等适宜文化娱乐活动,时间一小时为宜,要求有方案、记录、影像资料(责任人:社工)。
5. 健身康复服务(责任人:康复师)
主要针对半失能和失能老人,由康复师制定康复计划,根据个人身体状况,完成康复训练计划,达到康复目的。
6. 卫生保洁服务(责任人:保洁员)
(1)服务时间:一般在早餐后和老人午休后两个时段进行。
(2)服务内容及标准: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洁,定期消毒;做到老人居室地面、厕所及公寓走道、窗户干净,房间无异味。
7. 其他服务(责任人:护理员或生活辅导员)
为老人提供代购非处方药品及物品服务等,购买物品要有票据记录,账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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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服务
1. 服务时间:除夜间巡查外,一般在早餐后和老人午休后两个时段进行。
2. 服务内容及标准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专管员)
做好照明线路、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安全隐患等排查、检查,保障安全。
(2)设施维修(责任人:维修人员)
负责机构设施设备日常检查、维修,保障正常进行;对老人损坏的物品提供维修服务。
(3)夜间巡查(责任人:保安和行政值班人员)
保安开展夜巡,确保全院安全。行政夜班值班人员从行政白班下午下班时间开始,每隔两小时或不定时查房,同时检查一线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记录夜班日志,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值班领导或相关部门(岗位)处理。
注:
1. 护理员在24小时护理过程中要按职业规范操作,保障老人安全。
2. 白班和夜班倒班的护理员要分别做好白班和夜班护理日志,尤其要做好白班和夜班交班工作,严防出现差错。
3. 养老机构没有医疗服务功能的或无以上专职岗位的,参照执行。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
来源:春树
发布:逍遥呼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