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实操 |《养老机构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规范》
5.5.2 床与轮椅之间移位
5.5.2.1 操作前应了解老年人日常坐轮椅情况及臀部皮肤受压情况,发现皮肤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5.2.2 检查轮椅把手、靠背、椅垫、安全带、扶手、刹车装置、脚踏板均应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胎压充足。
5.5.2.3 将轮椅推至床旁,将轮椅靠近老年人身体健侧,轮椅与床夹角呈30°~45°,刹车制动,脚踏板向上翻起。撤掉挡腿布。
5.5.2.4 人工转移法应按下列步骤操作:
a) 老年人坐于床沿,养老护理员叮嘱老年人健侧手臂环住是施护者肩颈部。双下肢平踏地面;
b) 养老护理员将右腿置于老人双腿之间,屈膝下蹲,双手环抱老年人腰部或抓紧背侧裤腰,双腿用力挺起带动老人平稳站立。环抱老年人起身时,避免双臂夹紧用力过度而造成肋骨骨折;
c) 养老护理员以自己的身体为轴转动,带动老年人转体,屈膝将老年人平稳落座于轮椅上。叮嘱老年人扶好轮椅扶手,护理员到轮椅后方,两臂从老年人背后两肋下伸入,将老年人身体向椅背后移动,使身体坐满轮椅座位;
d)系上安全带,松紧度以插入一掌为宜;双脚放于脚踏板上。操作过程中应观察并询问老年人感受,发现有面色苍白,呼吸急促,全身大汗等症状,或老年人自述劳累感明显,应及时停止操作,安置安全卧位,必要时通知医护人员,测量呼吸、脉搏、血压、血糖;
e)移位结束后,养老护理员洗手,记录。老年人每次乘坐轮椅时间不应过长,可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坐垫,坐垫应舒适。每隔30分钟护理员应协助老年人站立或适当变换体位。
5.5.3 床与平车之间移位
5.5.3.1 操作前应了解老年人身体情况、意识情况及体重,检查肢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5.3.2 准备平车并检查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检查内容包括:车架稳固、安全护栏及刹车装置完好,胎压充足。
5.5.3.3 平车放置于床旁,固定车轮,使平车处于制动状态。
5.5.3.4 单人转移法适用于身体较轻的老年人。养老护理员应注意节力,避免使用腰部力量。
5.5.3.5 单人转移应按下列步骤操作:
a)平车推至床尾,放下平车护栏,养老护理员站在卧床老年人右侧,放下床档,将老年人移至近侧床旁,将双手交叉置于胸腹部;
b)养老护理员下蹲屈膝,右手从老年人胸前伸向对侧轻抬起肩颈部,左手顺势从床面伸入对侧搂抱对侧上臂,右手撤回,托抱老年人双腿;
c)双臂向怀中搂抱老年人,同时双腿用力挺直身体,将老年人转移至平车上。注意做好安全防护,拉上平车安全防护栏或系安全带。
5.5.3.6 双人转移法适用于身体较重的老年人,两人应动作协调一致。
5.5.3.7 双人转移应按下列步骤操作:
a)两名养老护理员站在床的右侧,放下床档,下蹲屈膝;
b)一人双手分别托抱住老年人颈肩部和腰部,另一人双手分别托抱住老年人臀部和双腿腘窝部;
c)同时双腿用力挺直身体,使老年人身体向养老护理员怀中倾斜,合力将老年人转移至平车上,注意做好安全防护,拉上平车防护栏或系安全带。
d)移位结束后,养老护理员洗手,记录。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老年人肢体不应卡入床档空隙或平车防护栏空隙之间。
5.6 照料辅具的使用
5.6.1 轮椅的使用
5.6.1.1 轮椅使用前应先检查轮椅轮胎气压充足,刹车制动良好,轮椅完好,安全带可以正常使用。
5.6.1.2 养老护理员检查老年人在轮椅上,身体应坐满轮椅座位,坐姿安全,乘坐轮椅时应系安全带,松紧度以插入一掌为宜,双脚放于脚踏板上;轮椅停止时要拉紧车闸制动;行进中护理员应双手握椅背把手,平稳匀速推行,叮嘱老年人在推行过程中应扶好轮椅扶手;老年人坐轮椅每隔30分钟应协助变换体位;天气寒冷时宜为老年人加盖保暖用品。
5.6.1.3 上坡时,养老护理员两臂保持屈曲,身体前倾,向坡道上方推行。
5.6.1.4 下坡时,养老护理员叮嘱老年人扶稳扶手,采取倒车后退下坡的方式。
5.6.1.5 上台阶或过坎儿时,养老护理员一脚踏稳地面,一脚踩住轮椅后侧的杠杆向前推送,同时双手按压把手抬起前轮,使前轮翘起移上台阶或越过沟坎儿;再以两前轮为支点,双手抬起车把带起后轮移上台阶或越过沟坎儿。
5.6.1.6 下台阶时,采用倒退方式。护理员叮嘱老人扶稳扶手,提起车把将后轮平稳移到台阶下;一脚踏稳地面,一脚踩住轮椅后侧的杠杆稍稍翘起前轮,向后拖动轮椅至前轮移到台阶下,放平轮椅。
5.6.1.7 进电梯时,待电梯门全部打开,护理员在前将轮椅拖入电梯并及时拉紧车闸。按下目的楼层按钮。
5.6.1.8 出电梯时,待电梯停稳,电梯门全部打开,推轮椅出电梯。
5.6.1.9 轮椅使用结束后应检查老年人受压皮肤,有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医护人员。轮椅放回原位备用。
5.6.2 平车的使用
5.6.2.1 平车使用前应检查轮胎气压充足,刹车制动良好,平车完好,安全护栏或安全带可正常使用。
5.6.2.2 养老护理员将老年人轻放于平车上,头位于大轮一端,拉起安全护栏或系上安全带。盖好盖被。
5.6.2.3 确认老年人卧位安全,肢体处于功能位,应注意老年人肢体不应卡入防护栏空隙之间;意识不清不能配合的老年人可按照5.6.7进行约束;老年人如有管道应妥善安置;松开车轮制动。
5.6.2.4 养老护理员站在老年人头侧平稳推行。
5.6.2.5 推行至拐弯处应减慢速度。
5.6.2.6 遇到需要通过门或门帘时,应请求他人帮助,以保证安全通过。
5.6.2.7 行进过程中,护理员要随时询问老年人的感受,观察老年人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停下来检查,必要时报告。
5.6.2.8 平车使用结束后应检查老年人受压皮肤,有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医护人员。平车放回原位备用。
5.6.3 “移位板”的使用
5.6.3.1 适用于老年人在床与轮椅之间、轮椅与坐便器之间等水平位置相近的平面移动。
5.6.3.2 操作前,养老护理员应了解老年人肢体活动情况及配合程度,检查移位板完好。
5.6.3.3 调节床与轮椅的高度基本持平,之间的落差应小于15厘米。
5.6.3.4 床与轮椅之间搭上“移位板”并确认固定妥当。
5.6.3.5 养老护理员两手扶托老年人的肩部,叮嘱老年人轻抬臀部坐到“移位板”上,托扶老年人身体滑动到轮椅上,移动时,避免推动用力过猛,老年人坐好后卸下移位板。
5.6.3.6 移位板使用结束后放回原位备用。
5.6.4 “过床易”的使用
5.6.4.1 “过床易”转移法适用于卧床且身体较重、体弱及不宜剧烈搬动的老年人的平行移位。
5.6.4.2 操作前,养老护理员应了解老年人肢体活动情况及配合程度,检查过床易完好。
5.6.4.3 平车与床沿平齐,平车制动,平车与床面之间放置“过床易”。
5.6.4.4 协助老年人侧身,身体纵轴1/3位于“过床易”上。
5.6.4.5 向平车方向拖动“过床易”,使老年人身体平行滑动,移位至平车中央。移动时,避免拖动用力过猛,导致老年人不适或坠床,安置好老年人功能位后撤下“过床易”,拉好平车护栏或系上安全带。
5.6.4.6 同样方法可将老年人从平车移位至床上。
5.6.4.7 过床易使用结束后放回原位备用。
5.6.5 手杖的使用
5.6.5.1 手杖适用于步行不稳、轻度肢体功能障碍的老年人。
5.6.5.2 操作前,养老护理员应了解老年人身高、体重、年龄、疾病诊断、肢体活动情况及配合程度,了解老年人以往使用手杖情况,询问老年人个人意愿;检查手杖完好。
5.6.5.3 为老年人系好安全保护腰带,指导老年人健侧手拿手杖,手握把手,手杖放在健脚外侧15厘米处,目视前方,保持身体直立。
5.6.5.4 养老护理员站在老年人患侧保护,一手托老年人患侧手臂,另一手从背后抓住老年人的保护性腰带。
5.6.5.5 指导老年人行走,先手杖、再患侧、再健侧,行走过程中观察有无障碍物并及时清理。行走中避免拉、拽老年人胳膊,以免造成骨折。
5.6.5.6 观察老年人行走的稳定性,老年人感到疲劳时应立刻休息。使用过程中观察并询问老年人感受,老年人自述不适或发现有面色苍白,呼吸急促,全身大汗等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安置老年人安全座位或卧位,及时通知医护人员,测量呼吸、脉搏、血压、血糖。
5.6.5.7 手杖使用结束后放回原位备用。
5.6.6 步行器的使用
5.6.6.1 步行器适用于下肢有基本的支撑和跨步能力,肌力弱、平衡和协调能力较差的老年人。
5.6.6.2 操作前,养老护理员应了解老年人生命体征、意识、肢体活动情况及配合程度,了解老年人以往使用步行器情况。询问老年人个人意愿。检查步行器完好。
5.6.6.3 老年人坐在椅子上,养老护理员将步行器放置在老年人身前,协助老年人站起。
5.6.6.4 养老护理员站在老年人身后保护,可先双手协助老年人扶步行器前进。
5.6.6.5 指导老年人先移动步行器、再移动患侧、最后移动健侧。
5.6.6.6 步行器前移时提醒老年人要保持背部挺直。行走过程中养老护理员观察有无障碍物并及时清理。行走中避免拉、拽老年人胳膊,以免造成骨折。
5.6.6.7 观察老年人行走的稳定性,老年人感到疲劳时应立刻休息。使用过程中观察并询问老年人感受,老年人自述不适或发现有面色苍白,呼吸急促,全身大汗等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安置老年人安全座位或卧位,及时通知医护人员,测量呼吸、脉搏、血压、血糖。
5.6.6.8 步行器使用结束后放回原位备用。
5.6.7 约束用品的使用
5.6.7.1 约束用品适用于预防老年人伤害自己或他人;预防意识不清、躁动不安的老年人跌倒、坠床;限制躁动、无法合作的老年人的活动,预防自拔管路或移除敷料。
5.6.7.2 约束用品有约束带、约束手套、约束衣、约束大单等。
5.6.7.3 使用约束用品前评估老年人病情、意识状态、肢体活动度、理解程度,约束部位皮肤色泽、温度、完整性。使用前应与老年人担保人解释并签署保护性约束用品使用的知情同意书。
5.6.7.4 养老护理员应根据老年人具体情况以及需要约束的身体部位,选择合适的约束方法及用品。
5.6.7.5 准备用物:选择约束带宽度应大于8厘米,保护用具棉垫。
5.6.7.6 肢体约束法:暴露老年人腕部或脚踝部;用护棉垫包裹老年人手腕部或脚踝部;将约束带打成双套结套在棉垫外,稍拉紧,使之不松脱;将约束带系于两侧床沿;为老年人盖好被子整理用物。
5.6.7.7 肩部约束法:暴露老年人肩部;将老年人双侧腋下垫棉垫;将约束带置于双肩下,双侧分别穿过腋下,在背部交叉后分别固定于床头;为老年人盖好被子整理用物。
5.6.7.8 老年人保持肢体功能位,约束带松紧适宜,以能伸进1-2指为原则。
5.6.7.9 老年人使用约束用品时每30分钟应观察1次,注意观察被约束肢体的末梢循环情况,老年人肢体位置,不应卡入床档空隙之间。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5.6.7.10 约束带应每2~3小时放松1次,并观察约束部位皮肤颜色、温度。协助改变体位、局部皮肤护理及被动肢体活动。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5.6.7.11 在老年人有可能发生自行抓伤时,应为老年人使用约束手套。带上约束手套后,在腕部调节手套固定松紧度,以能插入一指为宜,同时保障不易滑脱。
5.6.7.12 约束用品使用应进行记录,根据情况应进行交接班并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约束原因、时间、约束带数量、约束部位、约束部位皮肤状况、解除约束时间等特殊情况。
5.6.7.13 约束带固定于床上的接头应隐蔽,以老年人看不到、摸不到为宜。
5.6.7.14 约束带使用结束后清洗晾干,放回原处备用,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