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 养老院/养老服务机构各项制度大全 [文字版]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是指人事工作中形成的记录员工在机构的主要经历、学历、培训、社会关系、业务能力、工作状况以及奖惩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包括员工基本信息档案、薪酬档案、绩效档案、培训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履职档案、健康档案等七类。
1. 人事档案的建立
人事部门必须详细录入员工入司前经核实的从业经历和有关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信息,如取得的主要工作经验、成果和业绩等。
2. 人事档案的管理
(1)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分类、编号、排架。
(2)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3)档案库房为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4)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借阅程序办理。
(5)离职人员人事档案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调离手续。
3. 信息变更
员工个人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如: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更换、资格证的补充等),该员工须将信息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提交至人事部门备案。人事部门应根据员工提交的资料在“人事信息”中及时更新,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存档整理。
4. 人事档案的使用
人事档案的查询/借阅须做登记,查询/借阅档案者不得私自复印员工档案,工作原因需复印的须经人事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档案管理员操作复印。借阅档案者应在规定借阅期按时归还完整的档案。
(三)财务工作
财务工作制度
1. 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
2. 定期进行经济活动的分析(每季度分析一次,年终一次)。
3. 一切开支严格按预算和内部管理规定执行。临时支出应经审批同意。
4. 报销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并须经手人、验收人、分管负责人签字,执行各类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
5.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6. 建立和管理会计档案,有关财务资料(原始凭证、账册、财务预决算表、各类报表)均按规定做好归档、立案、整理和销毁等工作。财务人员交接手续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2-业务管理制度
(一)出入院
入院管理制度
1. 老人入住养老机构,须向户籍所在地“统一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提出书面入住申请。
2. 机构收住的老人须由平台通过审核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
3. 对平台转入的老人,机构组织评估小组成员上门对老人进行照护等级的评估,确定照护等级。
4. 机构须通知入住老人提供近期体检合格报告,办理入住手续时,确定老人担保人,并按入院手续要求签订协议。
5. 接待人员须热情接待,对入住老人本人或其担保人介绍有关注意事项及相关告知,按需签字确认。
6. 机构须为入住老人设立入院档案,一人一档,资料齐全,放置有序。
7. 通知生活区、膳食部门、医务部门及时安排老人的入住、膳食及检查,确保老人得到应有的服务。
出院管理制度
1. 老人本人或住养监护人提出出院申请,或入住老人出现不适合继续居住情况,或入住老人死亡时,可通知监护人办理出院手续。
2. 接待人员依据财务开具的出院结算凭证开具出门单,并与老人监护人当面交接入住老人的相关物品,必要时监护人签字确认。
3. 根据需要做好出院的相关宣教和注意事项。
4. 整理出院档案,按档案管理要求归档。
照护等级评估制度
1. 建立评估小组,小组成员应由出入院、医护部门、护理部等成员组成。
2. 对需入住的老人和入住期间的老人进行入院前调访评估和入住的持续照料评估,以提供合适的照护服务。
3. 入院前调访评估需了解老人基本情况,评定照护等级。
4. 持续照料评估应根据老人驱体、情绪等状况的变化进行再评估,照护等级发生变化时需与老人的监护人沟通,签字确认,同时护理服务内容也作相应变更。
5. 每次评估都须作详细记录(老人的现有状况及评估的结论)。
6. 照护等级评估表须入档管理。
外出请假制度
1. 入住老人外出半天以上需办理请假手续。
2. 外出请假手续由老人本人或老人家属办理并填写“老人外出请假单”二联单,一联交生活区,另一联交医务部门。
3. 照护等级为中度及以上的老人,如其监护人允许自由外出,须在“老人外出约定”单上写明“同意”等字样并签字确认,机构给予办理出门卡。
4. 老人外出请假由所在生活区及医务人员负责,生活区负责开具出门单,医护人员负责该老人的躯体状况,如病情不允许则及时与其监护人联系。
5. 门卫工作人员可凭请假老人出示的出门单或出门卡给予放行。
6. 生活区对请假外出老人有记录,请假超过一天的须在护理交班记录上记录,回院后有记录。
7. 请假单保留至少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