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 养老院/养老服务机构各项制度大全 [文字版]
(二)人事工作
教育培训制度
1. 人事部门每年制定培则计划。组织送往院外的培洲,包括岗位资格、职称及特殊岗位培训等。
2. 组织院内的培训,包括新进员工培训、部门专业技能培训、专题讲座、服务质量意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规章制度讲解等。
3. 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监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人员聘用制度
1. 所有新入职员上均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要求,应聘者正式入职前,必须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 新员工需经过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期限将在员工的劳动合同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做出。
3. 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提前3天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结束后,双方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以等同于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
考勤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
行政部门执行标准工作时,实施每周工作五天休两天的工作制;业务部门工作时间原则上同行政职能部门,执行综合工作时,可根据各部门工作开展需要,进行不同的排班。排班涉及人员及班次须提前进行用工备案。
2. 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加班须按流程事前提交申请并经逐级批准后,由人事部门进行假勤的核对、加班工资的核发。
3. 迟到/旷工
员工应按本岗位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请假、准假后休假,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控自离开工作岗位。
4. 休假
员工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共和法定假期。其他各类假期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管理制度
1. 绩效管理
为了帮助员工获得系统性的职业发展,应建立绩效管理流程。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机构可按照人事管理相关制度做出调薪、调职、调岗、培训、奖惩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等决定。
2. 职业发展
机构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帮助员工制定个人的职业发展计划,并向员工提供专业技术、行政管理两大类职业发展通道。
3. 人员异动管理
(1)晋升和调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可调整其工作岗位和职务,并按逐级申报流程做好相应调动备案审批手续。
(2)降级降职。员工在职期间,若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有关纪律,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出降级、降职处理,薪酬福利亦作相应调整。
(3)退休。对退休人员按机构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手续。
(4)离职。员工辞职、辞退等涉及合同解除的事宜,根据员工与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约定执行。
奖励制度
给予员工奖励的情形有:
1. 做出重大贡献或赢得信誉的。
2. 有重大发明、研究,成果优秀,取得显著效益的。
3. 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的。
4. 在紧急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
5. 检举违规或损害机构利益的。
6. 有其它特殊贡献,成为表率的。
7. 机构保留依靠独立判断并根据具体情形对员工进行奖励的权利,奖励项目和方式根据奖励情形确定。
违纪处罚制度
1. 对违反政策和机构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违纪情节和严重程度对其行为进行认定,并进行适当处罚。
2. 违纪处罚情形包括轻政行为过失、行为过失、重大行为过失和严重行为过失。
3. 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谈话、通报批评、绩效评估连带影响、撤职降级(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
4. 如员工因疏忽或故意造成机构财产损失的事实被确定,则该员工有责任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5. 针对员工涉及的违纪行为,用人部门可根据违纪行为性质邀请人事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调查评估,在违纪处理措施采取前应准许员工就有关事件进行解释并确认事实。
6. 如果员工被怀疑存在重大或严重违纪情节,机构可以对员工进行停职处理,直到相关违纪情况调查结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