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 养老院/养老服务机构各项制度大全 [文字版]
(三)安全工作
安全责任制度
1.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办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
3. 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各自分工,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4. 单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方面的义务。
5. 工会依法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安全检查制度
1. 单位安全责任人应组织人员对各岗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监督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发现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
2. 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每日工作结束后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 日常检查由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并督导各部门、各班组做好岗位检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每次检查都应有记录,有问题及时上报。
4. 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各部门每月对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处理。
5. 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各部门对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
6. 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应该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加以整改。
安全例会制度
1. 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 听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及隐患整改情况的汇报,讨论当前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
3. 审定本单位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听取关于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对上一阶段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4. 研究或讨论本单位在安全工作方面给予奖幼或批评教育及处罚的部门或个人。
5. 对于隐息指查整改情况进行分类,需上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上报有关部门,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展内的安排计划予以排除。
6. 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 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安全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本部门或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或规程;设备设施、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知识;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应急措施和自救互教知识;应急预案的演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 安全培训应列入单位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对教育和培训效果进行检查考核。
3. 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在岗安全教育与培训。
4. 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岗前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5. 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采用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应接受岗前安全教育与培训。
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工作费用管理制度
1. 单位安全责任人必须保证用于安全工作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并承担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所导致后果的责任。
2. 在每年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时,应当列出用于投入安全工作的资金项目,保障安全工作资金的使用。
3. 安全工作资金要专款专用,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设备安全设施及维修保养。
(2)更新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
(3)通风、降噪、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
(4)劳动防护用品。
(5)事故隐患的监控、隐患治理。
(6)应急救援器材、应急演练。
(7)宣传教育培训。
(8)安全标志及标识。
(9)其他与安全直接相关的支出。
4. 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5. 安全工作资金在使用时应符合相关资金使用规定,报请安全责任人审批后实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2. 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3. 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次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4. 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做好检查记录。
5. 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6.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时间严禁脱岗、擅离职守。
7. 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在消防设施、器材上设置醒目的标识,并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8. 每半年对所有员工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9. 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