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设立标准+医疗用房配置+申办流程+医保定点,一文读懂(实用!)
治疗室空间设计要求及设计模式

(3)处置室
笔者所调研的养老院均未设置处置室。笔者就此访谈前述某三甲医院护士长,护士长表示养老院中的处置室一般主要用于分类并处置使用后的医疗物品及医疗废物,具有污染性,养老院内部的治疗室或治疗准备室常用于配置药液、存放清洁物品等,对室内的洁净度要求较高,两者合用一室,易形成交叉污染,因此建议养老院医疗板块单独设置处置室。
处置室空间设计要求及设计模式

(4)观察室
观察室原指用来观察老人病情的用房,在调研养老院医疗板块后,发现养老院内的观察室均用来观察老人输液使用。据多家养老院医护人员反映,老人因身体机能衰退,在输液过程中如厕需求较高,因此观察室宜靠近或内设卫生间满足老人需求。
观察室空间设计要求及设计模式如下图所示,以小型2张观察床位、中型4张观察床位、大型6张观察床位为例总结设计模式,设计者可根据实际需求加以改动。
观察室空间设计要求及设计模式

(5)药房
调研发现共6家药房使用面积在20㎡以内,可见养老院的规模对药房空间大小的影响较小。8家养老院均只设置西医药房,其中一家养老院曾设置中药房,但因使用率低而关闭,中药因其种类多、储存要求多而提高了中药房设置及运营的难度。
且多家养老院的医生表示,设置西药房即可满足老人的日常疾病需求,因此建议养老院可仅设置西药房,有条件的养老院可设置西药房及中药房。共有5家养老院的药房设置发药窗口或柜台,可以有效阻止老人进入药房内部,使得药房在使用过程中有秩序,因此建议药房设置发药窗口。
药房空间设计要求及设计模式如下图,设计者可根据实际需求及柱网跨度等加以调整。
药房空间设计要求及设计模式


(6)检验室
调研发现养老院的检验室使用率较低,主要为老人进行血常规、尿常规检验。
检验室空间设计要求及设计模式

(7)临终关怀室
笔者调研的养老院均未设置临终关怀室,有一家养老院表示可以提供临终关怀服务,但其服务实际仅指在老人居室中设置帘轨并为去世老人提供更换衣物服务,老人家人表示希望有临终关怀室可以陪伴老人最后的时间,因此养老院有必要设置临终关怀室。临终关怀室空间设计要求及设计模式如下表图所示,设计者可根据养老院的规模及服务定位确定应设置单人间、双人间还是套间形式的临终关怀室。
临终关怀室空间设计要求及设计模式

(8)康复室
根据调研数据总结可以发现,当养老院康复室使用面积在23.79—145.23㎡时均可满足需求,其使用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院方是否配备专业的康复师、是否按时举办康复课程、收费项目是否价钱过高。
结合调研笔者发现目前养老院康复室主要以运动治疗、作业治疗、物理因子治疗为主,且多家养老院均将多种不同的康复治疗集中在一个较为开阔的空间中,将相比于将各功能分别安排在封闭的小空间中,集中的大空间将更有利于激发老人的多种活动行为,促进老人身体恢复,因此本文康复室的设计模式采用这种集中设置的形式。
在调查过程中,老人表示希望康复室功能丰富,但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康复室的使用与院方人力的配置具有较大关系,因此本文仅对康复室做出最低配置要求,建议院方综合考虑服务定位、康复师配置等情况后确定康复室空间需求。
康复室空间设计要求及设计模式

(9)心理疏导室
调研的养老院中,仅有一家大型养老院设置单独的心理疏导室,但心理咨询师一般到老人居室或其他较舒适的空间为老人进行心理疏导,据其中一家养老院心理咨询师表示,老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有安全感,到了陌生的环境进行心理疏导,易产生紧张情绪。另一家养老院则将心理咨询师安排到行政办公室办公,有老人需要疏导时,心理咨询师到该老人居室。
为考虑后期医疗需求提高,心理疏导服务普遍被大家接受,建议养老院宜根据自身情况考虑配置心理疏导室。
心理疏导室空间设计要求及设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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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如何申办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申办,要按照以下要求来申办:
一、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应当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主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老年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急诊救护,安宁疗护等服务,有条件的可以采取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
二、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备案,并提交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材料。
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四、在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在开业后3个月内进行第一次现场检督检查。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应当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转诊协作机制,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以下为备案材料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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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问题咋解决?
2021年1月1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哪些机构可以申请定点,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我们将《办法》中的关键内容大家整理如下:
一、这几类机构可以申请医保定点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2.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
4.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
5.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
6.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
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结算。
二、申请医保定点,必须满足6个条件
1.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2.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
3.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4.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5.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要求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信息,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
6.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医保定点申请,这些材料必备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3.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4.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5.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6.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受理申请材料后,需要评估这些内容
1.核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
2.核查医师、护士、药学及医技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信息和医师第一注册地信息;
3.核查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诊断、治疗、手术、住院、药品贮存及发放、检查检验放射等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
4.核查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评审的结果;
5.核查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是否具备开展直接联网结算的条件。
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将评估结果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评估合格的,应将其纳入拟签订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应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在本办法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估细则。
最后,除了设立标准、申办程序与医保,还有一个核心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医生从哪里来,虽然国家及很多地方出台了鼓励医生多点执业的政策,但是落地很难啊,这个问题需要国家尽快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以解决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稀缺的问题。